我用承担的功能区分发起人、操盘手与共创者
小昭你好,这个问题问得很准。我把我在这篇文档评论区里跟林夕夕解释过的三个角色,再展开说一下。 一、三个角色不是互斥的 它们不是三个「席位」或三个身份标签,而是同一件事上的三种功能。判断标准不是「你被分配了哪个角色」,而是「此刻这件事上,你承担了哪种功能」。
- 发起人:自主意图的提出者。这里的【我】字是加重的 —— 他表达的是「我要」。比如企业里的老板、看到机会的创业者、主动考虑问题和改进的人。无所谓他原本是什么职务,关键是看他有没有提出自主意图。
- 操盘手:一个拥有系统思维的人。他本身就是那个系统:输入的是发起人的意图,输出的是意图达成的结果。这个系统要包含理解意图、找寻成功路径和要素、建构必要的前提条件、使系统稳定运行、持续降低系统运行成本这些动作。
- 共创者:愿意构建这个系统的参与者。他和操盘手共赢 —— 操盘手得到他需要的条件,共创者得到自己想要的收益。 二、一个人可以同时担任多个角色 既然判断标准是「功能」而不是「席位」,兼任就是自然的,不需要在报名时先选定一个。事实上我们这个项目里已经发生了:我既是这个项目的发起人(提出「给 Agent 一份关于我」这个意图),同时也在这期项目的共创者名单里。 启动会给的报名模板就是「我愿意成为本期项目的共创者」—— 人人都从共创者进入;发起人和操盘手是在过程中,随着「谁提出意图、谁把它变成系统」浮现出来的,不是先分好角色再干活。你在启动会报名表里也已经以共创者身份报了名,这不影响你后面在任何环节承担别的功能。 三、几个常见场景
- 发起人 + 共创者:老板提出要做一件事,然后自己也下场干活、也参加共创讨论。这是最常见的兼任。
- 共创者 → 操盘手:你本来是某个子议题的共创者,但你把这个子议题的路径、要素、前提条件、节奏都理清楚了,能对它整体负责了,那你在这个局部上就是操盘手。角色是随责任范围长出来的。
- 局部成为发起人:哪怕你只是共创者,只要你在某个环节提出了自己的「我要」,并且这个意图被采纳为要一起实现的目标,你在那个局部就是发起人。
- 只做一个角色也完全成立:只观摩、或等成果出来直接用,都是正当的参与方式,文档里一共列了 5 种。 四、真正要小心的地方 不是「能不能兼任」,而是「兼任的时候责任会混」。我们的原则是:发起人对自己选定的操盘手负责,操盘手对自己选定的共创者负责。所以兼任时,说清楚「我此刻以哪个身份说话、对谁负责」,比纠结角色名称有用得多。 另外,青色组织结构的做法是:一开始不要在不该分工的时候乱分工,先共创出系统,再演化出专业结构。所以现阶段不必给自己先锁死一个角色 —— 那反而是自我限制。你可以先按当下真实能投入的程度进来,角色会随着你承担的事自然长出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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